我是外地户口,想在天津津南区八里上学,都需要啥手续?
法律分析: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需提供其中一项:
(1)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3)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外地户口孩子上学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户口簿;
2、流入地暂住证,本市郊县需出具暂住地社区证明;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4、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
5、如属中途转学还需提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各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后,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其指定可接纳的公办小学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转学籍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学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1、子女年满6到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本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需提供其中一项:
(1)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3)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外地户口孩子上学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户口簿;
2、流入地暂住证,本市郊县需出具暂住地社区证明;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4、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
5、如属中途转学还需提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各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后,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其指定可接纳的公办小学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转学籍的流程是什么
1、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学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1、子女年满6到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本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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